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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林省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拟参股设立子基金的公示

来源:吉林省股权基金投资有限公司

按照《吉林省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吉政办发〔2015〕22号)规定,根据评审结果及子基金设立工作进度,现对吉林省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第五批第二次评审通过的拟参股设立子基金进行第二批公示,公示期为8月7日至8月18日。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拟参股子基金基本情况

吉林省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本次公示的拟参股子基金基本情况见附件《吉林省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第五批第二次评审通过拟参股子基金基本情况表(第二批)》。

拟参股子基金的具体名称以最终工商注册为准,基金管理人名称、基金规模、引导基金出资额等以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

二、异议处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公示期内的基金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吉林省股权基金投资有限公司提出。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联系地址及电话等;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如需保密,请予说明。

附件:《吉林省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第五批第二次评审通过拟参股子基金基本情况表(第二批)》

联系人:全林

电话:0431-85578013

电子邮箱:quanlin@jlpe.net.cn

联系地址:长春市文昌路文昌国际大厦15-17层

吉林省股权基金投资有限公司

2017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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