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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基金十问十答 SPECIAL

引导基金十问十答系列之问题七:吉林省产业引导基金的退出方式有哪些?

来源:吉林省股权基金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后的子基金公司依据章程或合伙协议约定进行股权投资、管理和退出。引导基金一般通过到期清算、社会股东回购、股权转让等方式实施退出。有下述情况之一的,引导基金可无需其他出资人同意,选择退出子基金:

 

(一)与基金管理人签订合作协议超过一年,子基金管理团队未按约定程序和时间要求完成设立手续的;

(二)子基金设立一年以后,未开展投资业务的;

(三)子基金未按章程或合伙协议约定投资的;

(四)投资领域和阶段不符合规定的;

(五)基金管理人发生实质性变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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